新 REACH法規新增4種SVHC,今后要測173項了
12月19日,ECHA發布消息,歐盟成員國委員會(MSC)一致同意確定四種高度關注的物質(SVHCs),ECHA將于2017年1月將這些物質納入候選名單。 如此,SVHCs將增加至173項。
新增物質信息如下:
由于MSC沒有就PTBP和TMA的SVHC識別達成一致意見,因此ECHA將向歐洲委員會提交MSC意見和這兩種物質的少數民族立場。委員會隨后有三個月時間擬定關于其身份為SVHC的建議草案,并在其委員會程序中作出后決定。
何謂SVHC?
SVHC(Substances of Very High Concern)即高度關注物質,來源于歐盟REACH法規,根據REACH第57條款規定,非常高的關注度的物質,有嚴重危害的后果。滿足條件的物質,可被放置在一個清單中。該清單的發表于2008年10月28日。對于此類物質,按照REACH法規要求需要進行公告,歐洲化學品管理署將根據情況逐步增加SVHC清單中的物質。出口到歐盟的產品必須要進行REACH合規。在私人家庭和工業里常見的物體是物品,例如家具、服裝、車輛、書籍、廚房用具和電子設備。一個產品可能很簡單,比如一把木制椅子,但也可能是相當的復雜,例如一臺電腦。嘉峪檢測網提醒您,REACH法規規定,當產品中含有的SVHC在候選名單中而且重量查過0.1%wt/wt但每年的出口量小于1噸時,出口商就有向ECHA溝通的義務,當產品中含有的SVHC在候選名單中且重量超過0.1%wt/wt,同時在每年出口到歐盟的產品中SVHC的數量超過1噸,出口商就有申報的義務。歐洲化學品管理署ECHA表明,測試不是進行REACH合規的解決方案,因為在測試中會涉及到很多復雜性的問題。因此,ECHA推薦首先對產品中現存的SVHC做技術性評估,只有在對SVHC存有懷疑的情況下再進行測試。
出口不合規的產品到歐盟將會受到處罰。REACH執法由各個歐盟成員國的主管機關執行,因此處罰的性質因成員國的不同而不同。常見的處罰是歐盟海關拒絕產品進口(產品無法通過歐盟海關),倉庫扣押貨物不能提貨的處罰。另外,也可能有高達數千歐元或英鎊的經濟處罰。
重要提示
在此,我們提醒相關生產企業,及時收集相關信息,一方面做好自身產品的技術性評估工作,通過檢測等手段確定產品是否含有SVHC物質,并將含有情況通報給客戶。另一方面,如年出口量超過1噸且某個SVHC在產品中的含量超過0.1%,需要向ECHA進行通報。
友情提示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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